根据《赤峰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方案》(赤党发〔2021〕7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赤峰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各项部署,切实完成本单位承担的相关任务,现就做好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赤峰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领导小组工作的通知》赤党办字〔2021〕3号、《关于印发<赤峰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指引、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赤社会治理组〔2021〕1号、《中共赤峰市委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围绕完善“七大体制”、优化“五大布局”、实施“五大治理”、创新“市域特色治理”几项主要任务,结合全市工会工作实际,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良好环境,推动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一)践行工会职能,服务广大职工,引领职工群众建功立业
1.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赤峰市总工会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对全市劳动关系状况进行研判。确定服务重点,做好职工法律服务,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牧民工、劳务派遣工、困难职工及八大群体等新入会的会员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会同相关部室加强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公共安全部室责任。履行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组织各级工会各级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印发安全生产手册;监督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承诺,组织基层工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3.强化职业道德正面激励引领作用。加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推荐选树“北疆工匠”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激励氛围。开展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切实做到动态管理,发挥劳模、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
4.健全完善帮扶制度发挥解困帮困作用。积极参与并开展工会就业服务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在职职工技能提升活动,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全面发挥工会系统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职工文化建设,实施职工道德建设工程,开展职工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工会报刊、职工文化阵地、职工讲堂、职工书屋等职工思想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作用,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热情,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赤峰市生产经营恢复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切实落实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开展集体协商工作、要约行动启动和培训工作。推动建会企业综合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各签订工作,努力提高签订率和覆盖企业范围。
3.强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推动基层工会规范选举工作,落实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注重业务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为基层工会建设奠定可靠组织基础。稳步扩大对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工会有效覆盖,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工会和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规范化水平。落实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总工会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各项职责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
制定市总工会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项任务责任领导,具体任务落实到部室,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政策的理论学习,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工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强化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宣传力度。
附件:
1.关于成立赤峰市总工会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赤峰市总工会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任务清单
赤峰市总工会
2021年3月19日